[2018-10-17] 納投資移民 新經濟移民法本會期拚三讀

2018-10-17 00:06聯合報 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行政院為解決「五缺」中的人才、人力雙缺,把「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之一;政務委員兼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已完成草案審查,可望在下周行政院會討論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力拚在本會期完成三讀。
最新完成審查的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除了規範外國專業人才、中階技術人力及海外國人,也把目前散見於各項法規的「投資移民」納入,整合成一部完整的「經濟移民」法律。

我國已施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新經濟移民法草案除鬆綁現行外國專業人才工作資格、建立多元僱用條件、雇主條件,以及取得永久居留權年限;為解決國內產業中階技術人力不足問題,特別參考國際做法,規畫聘僱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僑外生、基層外國人員,以及直接引進具中階技術工作能力外國人。但中階技術人力皆需符合一定薪資水準及工作資格認定,並訂定總量管制及產業別配額。

其中,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薪資水準,以最近一年度職類別薪資調查之總薪資第七十分位數額加權平均計算,避免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及薪資水準。

此外,審查通過的草案,也將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永久居留條件,由連續居留七年縮短為五年,與外國專業人才一致,但仍需符合相當財產或技能,足以自立等條件。